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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软著登记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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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在办理软著都会问我软著和专利的区别吗?其实两者区别很大,但是我给你们说了就很清楚了~

1、法律依据不同。

昆明著作权登记保护是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来实行的;专利保护是依据《专利法》来实行的。

2、保护原则不同。

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

3、保护对象不同。

软件著作权申请提交的资料是源代码及用户操作手册,所以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如果竞争对手吃透了软件改变代码重新编写功能一样的软件,那么也算不侵权。专利则不同,在申请时描述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一旦获权后,他人只要采用了软件专利的设计构思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4、申请通过率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通过率极高,专利申请要求技术性高,并且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申请难度较高,通过率低。

5、申请提供资料不同。

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表、源代码及说明手册;专利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说明书、技术交底书(外观专利则提供图片或照片)。

6、申请周期不同。

软件著作权申请周期短,可做加急,最快能1天下证;专利申请周期长,尤其是发明专利,往往需要1-2年才能授权下证。

7、保护期限不同。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跟著作保护期限差不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10年,发明专利则是20年。

8、申请和维护费用不同。

软件著作权只有前期申请费用,没有后续的维护费用;专利除了要交前期的申请费用之外,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纳即视为放弃专利权。专利年费交几年才能交完

软件可以申请为专利,也可以申请为软著,专利保护价值更高,但专利申请费用也高。软著相对来说没有专利的保护好。

如何在合同中确定网站程序开发的版权所有权?合同涉及许多问题,不可能用一句话来回答。合同中的一个项目与其他项目相关;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起草一份合同,这份合同不贵,可以避免很多法律问题。网站设计合同这是合理的。“定制网站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制作方,除非另有约定,除非约定属于委托方,但这在网站制作领域应该是不可能的。网站相关程序、文件源代码等。他们生产的产品为他们创造财富,而他们不能给你知识产权。在这种情况下,这意味着他们需要你的许可,甚至需要你支付将来使用这些东西的费用。

因此,双方同意“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新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和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并授予您“在合同期内使用本定制网站的非专有权利”,而其“甲方不得发布、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他人使用”的限制仅在于“本定制网站的程序或源代码”侵犯了乙方的权利。这些是合理的。你所享有的是使用网站的权利,也是使用域名的权利。你注册一个域名,支付费用,然后使用它。如果您以后续订,您可以继续使用它,如果您不续订,您将被恢复。至于网站,他们应该只收取空间使用费。当然,以上约定的知识产权不包括您的原创作品,如您自己在网站背景中更新和添加并在网站上展示的文字和图片。

网站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申请版权所需的材料如下:填写申请表填写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指南:(a)软件名称栏:

1.全名:申请著作权登记中的软件的全名。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一致填写。

2.缩写(不要在没有缩写的情况下填写本栏)。

3.分类编号:根据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2)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软件固定在有形物体上的日期。(3)发布日期栏:指著作权人将软件公开的日期。出版是指通过赠送、出售、出版和展示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内容。本栏未填写未发布的软件。(4)软件发展状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独立开发:软件独立开发。2.合作开发:软件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发。填写此项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没有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资料。3.委托开发:指软件的委托开发。应提交表明著作权所有权的委托开发合同。没有委托开发合同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

关于著作权保护原则的剖析

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生活中愈发重要,经常能看到一些相关的新闻资讯,像最近的“字节锤子”商标、苹果手表全面屏专利等,都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普及下著作权保护的原则。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2)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4)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

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刻不容缓,更多著作权问题请咨询询问在线客服,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

著作权中包含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权的经济权利”。那么著作财产权中又包含哪些类别呢?著作财产权分类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

1、物权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限制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前者包括地上权、地役权(从前还有永佃权与典权),都存在于土地(不动产)之上;后者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存在于动产、不动产与某些权利之上。此外还有矿业权、渔业权等。我国农村现有的承包经营权是否物权,尚在讨论中。在物权法中还有物权取得权,如物权性的先买权、买回权,我国现在没有。关于物权的一个问题是,占有究竟该不该规定为占有权。

2、债权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债权方面不存在物权法定主义而存在合同自由,因而债权很难分类,更无法列举。一般也不对债权加以分类。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

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无体财产权,从前被列入财产权。现在我们不用无体财产权这一概念而代之以知识产权,另立一类。曾经有学者把社员权列入财产权(也有人将之列入非财产权),我们将社员权另列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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