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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转让需要办理昆明版权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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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转让需要办理昆明版权登记吗?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8 08:58:3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申请昆明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版权(著作权)的产生

在我国,版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

版权登记机关主要有哪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二、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软件转让需要办理昆明版权登记吗?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进行软件的转让,转让双方会签订转让相关的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转让的软件已经做过版权登记则可以直接办理著作权证书的转让;如果被转让的软件没有做过版权登记,那么受让方可以直接办理软件版权新登记。

另外,转让双方还可以对已签订的转让合同进行登记,但是,一般只有专有许可合同可以进行登记。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于转让是否必须进行登记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但是,一般最好进行登记,只有这样对抗第三人以保障受让方的权利。

当我们的著作权受到侵害之后,首先我们需要做的是利用正确的方法进行维权,如果您对于维权的问题了解都不是很全面,想要知道该怎样维权,请跟着小编在下面的文章中来具体的了解下,著作权侵权的诉讼主体怎么规定的?著作权侵权的诉讼主体怎么规定的?

1、一般而言,非专有被许可人所取得的使用权具有受限的排他性,并不能对抗造成其损害的第三人,故非专有被许可人并不享有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但司法实务中,当许可合同事后经权利人同意或追认,对诉权行使作出特别约定或明确授权时,法院一般也认可普通被许可人(非专有使用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认为这是对诉权的特别约定或授权。

2、这主要是从解决纠纷的必要性与实效性角度考虑,并从实质判断上认定侵权之诉的原告资格问题。正因为如此,同一权利不同主体都可主张权利而成为原告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甚至出现个别权利人通过所谓合同约定,将几首音乐作品的诉讼权利授予律师事务所,并明确可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提起诉讼,出现律师事务所直接成为商业维权案件原告的极端案件。

3、这种现象显然是曲解了法律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和诉权的性质。

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作者是直接创作了作品的自然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侵权的诉讼主体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当我们的著作权受到侵害之后,想要更好的维权那么对于侵权的认定也是比较重要的,所以想要了解此问题的朋友请认真的阅读以上文章内容吧。

版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地理标志。

1、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重叠,主要是指工业产权的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和商号权与著作权重叠在同一客体上。它通常包括两种情况:首先,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竞争。此时,权利人只有一个,权利的客体属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工业产权是依法产生的;第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之间存在冲突或对抗。此时,不同的民事主体对同一知识产权客体分别享有工业产权和+2。

2.商标权与著作权重叠。商标权和著作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也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中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可以由文字、数字或其组合组成。这样,商标权客体与著作权客体中的文字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和设计图重叠,这使得商标权和著作权权利有可能重叠在同一客体上。遵循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只要用作商标的文字或图案是原创的,它们就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这样,商标权在同一客体上与著作权重叠。在同一文本或模式中产生著作权和商标权的程序不一致。一旦用作商标的文字或图案被创造出来(原文),它将产生著作权,而不需要任何手续;相同文字或者图案的商标权,必须在完成创作并经商标局核准登记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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