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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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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作者:云南昌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5 08:11:22

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1。作品登记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2。作品登记范围(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3。作品登记的必要性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版权之后有一定的权利并且也接受相关部门的保护,但是如今的纠纷也比较多,那么,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也是相关的衡量标准,作为版权的拥有人,及时了解清楚相关标准也是极其重要,接着昆明著作权登记小编带您了解起来。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出于商业目的并不是侵犯著作权的必要构成要件,所以即使不出于商业目的,如果发生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事实行为,就构成侵权。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成为现在人比较关注的话题,一旦出现版权侵权的行为,那么对两者之间来说也会有着诸多的影响,版权拥有人的损失也会比较大,因此需要对认定的标准进行详细了解,才可以参考之后认定赔偿的事情。

侵犯个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一、侵犯个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本罪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

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与日俱增,各种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让人防不胜防,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光盘,如有人将某学术网络上电子布告栏他人发表的文章,下载并烧制到随书附赠的光盘,同杂志一并出卖。

2、侵害网络作品著作人身权的行为,包括侵害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如将电子邮件转贴到新闻论坛或bbs站。整理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签名档案。整理编辑时,只取作品部分内容以及图文框链接等。

3、未经许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物提供公众交易或传播,或者明知为侵害权利人著作权的复制品仍然网上散布以及拟散布的输入上载。

4、违法破译著作权人利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侵权的行为。

5、超联接(hyperlink),利用heml语法,将相关网页的信息连接起来,未经权利人同意超范围利用。

6、在图象链接中侵害某图象著作权人复制权。

7、ftp与bbs的复制行为,行为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件上载或下载非法使用。超越授权范围的使用共享软件,试用期满不进行注册而继续使用。美国playboy杂志上170张照片曾被人上载到bbs站等。

8、图文框(frame)连接,此种行为使他人的网页出现时,无法呈现原貌,使作品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侵害了著作权。美国totalnews公司利用图文框技术,将cnn、华盛顿邮报等网站上的新闻链接到自己的网页,并在其他图文框保留自己的网址和广告,谋取广告利益。

9、网络服务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如bbs站侵害著作权人的复制发行权。网站管理者提供设备,引导并鼓励用户将游戏软件上载bbs以及获取游戏软件行为。经著作权人告知侵权事实后,仍拒绝删除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其他与不法行为人有共同故意的共同侵权行为(引诱、唆使、帮助等行为)。

10、故意删除、篡改等手段破坏网络作品著作权管理信息,从而使网络作品面临侵权危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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